尊敬的學生家長: 您好!歡迎您的孩子到莆田第二中學就讀。為進一步做好2019年秋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,保質保量完成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的認定,確保各項資助政策落到實處,我校根據閩財教〔2016〕292號、閩教財〔2016〕47號、閩教學[2019]21號文件精神實施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,現將資助政策告知您: 一、資助項目:國家助學金、學費減免 (一)高中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: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。 資助條件: ①扶貧部門確認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; ②殘聯確認的殘疾學生; ③民政部門確認的低保家庭子女; ④民政部門確認的孤兒; ⑤民政部門確認的烈士子女; ⑥民政部門確認的特困人員; ⑦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(單親、父母一方有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、家庭經濟負擔較重、近親有重大疾病、多子女等情況)。 資助標準:分兩檔,一檔:特別困難(包括第①~⑥)每生3000元/年;二擋:一般困難(⑦)每生1700元/年,分春、秋學期發放。 申請程序: 每年秋季開學后(10月16日前),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,通過“福建助學APP(助學寶)”申請: ①個人申請。手機下載“福建助學APP(助學寶)”進行線上量化認定。直接注冊并登錄“福建助學APP(助學寶)”,按要求把相關證明材料拍照上傳,進行認定申請。 ②認定公示無異議后,學校統一為受助學生辦理農商銀行儲蓄卡,通過銀行卡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。發放程序為:財政→銀行→學生農商銀行儲蓄卡。 (二)學費減免: 除了國家助學金還可以獲得學費減免 ①扶貧部門確認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; ②殘聯確認的殘疾學生; ③民政部門確認的低保家庭子女; ④民政部門確認的孤兒; ⑤民政部門確認的烈士子女; ⑥民政部門確認的特困人員; ⑦單親、父母一方有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 ⑧家庭經濟負擔較重的困難家庭學生(如近親有重大疾病、多子女等情況) 學費減免資助標準:一檔:特別困難(包括第①~⑦)每生每學期免學費900元; 二擋:一般困難(⑧)每生每學期減免學費600元,分學期發放。 二、注意事項 1.不要錯過申請時間,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視為自動放棄; 2.學生及家長對其所提供的各項證明材料真實合法性負責。 最后,祝您家庭幸福美滿,孩子健康成長、學業有成! 莆田第二中學 2019年9月18日 |